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,提升为民服务水平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能,提升工作质量,建设服务型、责任型、法治型、创新型、廉洁型政府机关,特做出以下承诺:
1.依法行政。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按审批(核准)程序办理各项业务,凡申报材料齐全、符合办理条件的,做到即来即办;凡因申报材料不全、不符合规定,不能当时办理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,并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;对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产业政策的申报项目,当场做好宣传、解释和疏导工作。
2.政务公开。在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上及时公布和更新相关政策法规、服务事项、服务承诺、工作动态、办事程序、办事结果、收费依据和标准、监督方式等,方便群众办事,接受群众监督。
3.廉洁自律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执行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、法律法规。所有公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规定,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,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。
4.优质服务。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、来信和来访工作,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和处理。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,规范服务用语,讲求工作效率。对外公开服务电话在正常上班时间随时有人值守,接听电话用语规范、服务热情。
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投诉办公室设在监察科,电话:88494709;在接到投诉之日起,按国家和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、处理。